发布时间:2024-06-16 21:59:08 | 谋考网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校代码:10439
第四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校区)
第五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招生就业部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及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录取批次
(一)山东省内考生的录取批次:1.公费医学生:普通类提前批;2.普通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普通类常规批;
(二)学校在山东省外招生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特别提醒: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谋考网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和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各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参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协商执行。其中,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部分招生类型说明
(一)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的招生类型,均为本科层次,招生高校主要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到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报名条件要求,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网查看《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获得我省地方专项资格的考生需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高层次、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人才,我校积极对接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山东行动和建设需求,围绕医养健康产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护理人才需求,与意大利“路易吉•万维特里”坎帕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勤、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证书颁发: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二)证书种类: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校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邮编:250117;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校区)邮编:271016
(二)联系部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就业部
(三)联系电话:0531-59556875(济南校区)0538-6231707(泰安校区)
(四)联系邮箱:sdfmuzsb@163.com
(五)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id="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简介">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简介
泰山医学院源于1891年创办的华美医院医校,1903年在华美医院医校基础上组建共合医道学堂,即后来的齐鲁大学医学院,1952年齐鲁大学医学院与创办于1932的山东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山东医学院(校址在济南)。1970年山东医学院与山东中医学院合并为山东医学院,搬迁至泰安市新泰县楼德镇(济南设留守处),1974年建立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1979年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迁至泰安市区,改名为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更名为泰山医学院。
2006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优秀成绩。学校现在是教育部、卫生部(现卫计委)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卫计委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教育部首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现占地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5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5亿元,各类图书资料288万册;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35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74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256人。有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3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泰安市拔尖人才3人,二级教授13人。15名院士被学校聘为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部,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4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培育建设专业(群)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建设有43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个山东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6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余人;来自亚洲、非洲、美洲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660余人。
药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原生物学是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其中药理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影像医学、老年病科、癫痫诊疗中心、药物化学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脑微循环实验室、动脉粥样硬化实验室是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细胞免疫学实验室、流行病学实验室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中药生物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科研实验室。“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245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00项,省部级课题262项;获得上级科研奖励264项,其中省部级奖励10项;发表论文1908篇,其中被SCI、EI等收录390篇;出版著作教材128部,获得授权专利398项。
学校直属附院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6亿元,医疗设备总值2.7亿元,开放床位1600张。设53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其中妇科为国家卫计委内镜与微创技术培训基地;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普外科为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为山东省中医药重点专科;临床中毒研究实验室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肿瘤科、神经内科、乳腺外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学校还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其他各类实践教学基地280余家。
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及夜大学)开设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等本专科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主干课程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关学士学位证书。在职培训包括卫生部批准的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及医护药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学校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医院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与英国、韩国等国家知名高校联合培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市场营销专业学生。2010年,被教育部门批准为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院校,接收外国留学生来学校学习。2011年7月,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准我校为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2011年7月成为首批接受山东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16所院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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