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日本有私人银行吗?什么是私人银行?有哪些?相关的问题,今天,谋考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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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私人银行吗?什么是私人银行?有哪些?
私人银行服务的内容非常广泛,资产管理服务、
保险服务、信托服务、
税务咨询和规划、遗产咨询和规划、房地产咨询等。每位客户都有专门的
财富管理团队,包括
会计师、律师、理财和保险顾问等。一般来说,私人银行为客户配备一对一的专职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身后都有一个投资团队做服务支持;通过一个客户经理,客户可以打理分布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基金市场和房地产、大宗商品和私人股本等各类金融资产。
用户要开设私人银行服务客户必须拥有至少100万美元以上的流动资产,而一般而言客户存入的资金介于200至500万美元之间。许多拥有上千万甚至上亿的富豪往往需要使用超过1个私人银行服务。
中国私人银行在 2007 年正式起步。2007年3月,中国银行与其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合作在北京、上海两地设立私人银行部。随后,花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外资银行相继跟进,开设私人银行业务。截至 2010 年年底,国内共有 16 家银行在 22 个城市开设了超过 150 家私人银行网点,客户数超过 2 万,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3 万亿元。
2007年3月28日,中国银行私人银行部成为国内首家设立私人银行部的中资银行。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的范围内开放私人银行牌照的申请,允许建立私人银行专营机构。银监会只给工农交三家银行发过私人银行牌照,且只针对上海设立的私人银行管理总部。
上海协进教育集团携手法国蔚蓝海岸大学隆重推出EIPB项目,拥有完整的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的课程体系与实践指南。帮助学生应根据自身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实现管理金融资产、提升投资策略等专业能力。同时提高服务意识,降低职业风险,实现与国际领先的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金融行业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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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海外国语大学日本语言文学类日本经贸学科和国际贸易学类日本经济学科的区别
一、上海外国语大学日本语言文学类没有日本经贸学科。国际贸易学类日本经济学科,应是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
二、日本语言文学,正式名称为:日语专业。
三、日语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的区别:
日语专业,只学语言类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以学习经济、贸易、金融类课程为主,并要求学生能熟练地掌握日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
三、日语专业,主干课程是:基础日语、高级日语、日语口译、口译技巧训练、口译训练与技法、日语演讲与公开发表、同传入门、日语生活会话、日语商贸会话、日本近代文学史、日本文学作品选读、日语报刊选读、日语实用语法、日语古典语法、日语词汇学、
翻译理论与实践(日译汉)、日语写作、日语听力、日语阅读文选、日本概况、日本文化、二外
英语等。
四、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主干课程是: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
国际贸易实务、
统计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国际金融、高等数学、国际经济学、日本经济概论、日本金融、日本经营管理、日本经济与贸易、日本
市场营销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且无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在籍一年级新生,可按学校规定自愿申请转专业。
1、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无旷考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用人单位不同意转专业的定向生;
3、专科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4、转学学生;
5、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第四条 高考文科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高考理科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单独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单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六条 下列情形不受转专业考核条件和指标限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直接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
2、因专业缓招或停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因其它可查证的特殊困难,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4、因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学校认定确需调整其专业以适应此种变化者。
第七条 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由学校和学院协商确定。原则上,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转专业前在校生人数的30%。各学院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及教学实际,提出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于转专业报名前向全校公布。
第八条 学生在提出转专业申请时,可按高考平行志愿模式选择填报不超过两个拟转入专业,学校根据各专业接收人数计划、学生志愿顺序及考核结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平行志愿模式确定其是否获得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
第九条 转专业程序
1、学校一般于秋季学期第14-15周集中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于规定期限内填报并向其所在学院提交《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查并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2、学校一般于秋季学期第16周组织转专业选拔考试,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选拔考试。高考文科学生考试科目为“文科综合”,高考理科学生考试科目为“理科综合”,满分均为100分。学校可根据需要调整或增加考试科目,具体以转专业通知为准。
3、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根据本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查,若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即取消该生的转专业资格。
4、学校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选拔考试成绩及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确定转专业考核总成绩(其中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按“50+学分绩点*10”折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5、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春季学期开学前公布。
6、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一周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只能在转入专业就读。
7、在接收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转专业前在校生人数30%的前提下,对接收人数未达到30%的专业,由学院决定是否院内转专业。院内转专业于学校转专业结束后、春季学期结束前进行,由学院根据其学科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办法、自主考核,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未作备案者,转专业无效。
第十条 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及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转专业前的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转入专业的标准学制。
2、转专业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在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补修
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转专业后仍然有效,并按该课程名称和学分记入
成绩档案;低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的已修课程,可作为转入专业的任选课记载成绩和学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于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南石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05]103号)自行废止。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因国家及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则根据上级教育
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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