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9 09:46:42 | 谋考网
法律分析:目前,城镇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是没有加分政策的。少数省份农村独生子女有加分政策,如河北省、青海省、云南省、海南省、广西省。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和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其申报程序按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高考加分规定细则》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值如下: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对于这一决定,不少网友给予了好评,认为应该全国推行。一项政策必然有其时效性,需根据当时的环境决定。上个世纪的政策并不一定适用于这个世纪,发生改变是必然的。
最初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始于1950年。1950年,教育主管部门规定,高校招生对于“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1956年,高等教育部学生管理司进一步规定了优先录取的分数控制幅度,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 谋考网
各省份的少数民族情况不同,经济发展情况也不同,想要实现“高考加分政策”的公平,还得因地制宜。但逐渐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大势所趋。
谋考网(https://www.mou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高考华侨子女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高考华侨子女加分政策为额外加10分。地方性加分项目:“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