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17:17:03 | 谋考网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如果父母工作需要或考生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本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
学生在某个学校就读,档案在这个学校里,那么就是有该校的学籍。户籍,就是学生的户口所在地。学籍是可以转的,有的地方要求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有的要求只要有学籍就可以,具体看当地的政策规定的条件。
扩展资料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读书,却不能在城市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不能参加高考。
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差异,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随迁子女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这实际上牵扯出教育公平特别是招生公平的老话题。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是高等教育资源现实分配图景并不能体现公平。
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当下,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存在下去不合时宜。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参考资料来源: 央视网-教育界委员聚焦“异地高考”新规:走近真正的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来源: 央视网-实现异地高考必须打破指标划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高职高考一年内可以参加一次。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普通高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每年12月15~26日进行。各市考生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惠州、湛江、茂名、梅州、河源、佛山、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12月18日,确认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18日~12月20日。
珠海、汕头、江门、肇庆、韶关、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十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21日~12月24日,确认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24日~12月26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每年12月15~26日自行确定。
扩展资料: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科满分值为150分,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成。“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作为考生录取的资格。
考生考前饮食不要因高考临近而刻意改变,在临考前的一段时间及考试期间,饮食量都不要比平时增加太多,尤其考试期间饮食不要做太大的变动,应和平时保持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高职类高考
谋考网(https://www.mou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异地高考"报名,享受加分都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
广东省自去年全面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后,具体操作规则一直在细化中。12月1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最新一版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招生文件,其中规定,省外少数民族学生,符合广东异地高考政策在粤高考的,也可享受广东民族考生高考照顾政策。
据了解,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因新规出台而同时废止。 谋考网
粤三县七乡学生可享政策
广东省内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具体范围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居委会)或自然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就读,初中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县(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原籍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就读,高中阶段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读高中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而广东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或自治区、自治州的县读书,高中阶段迁入广东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高中或者随父母来粤务工迁入我省境内读高中且符合在粤参加高考条件的,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照顾政策最低可降低80分
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录取政策包括:
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普通类民族班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
报考其他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分别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广东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作假者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各地报省民族宗教委的截止日期是每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省民族宗教委将于每年4月30日前汇总送省招生办备案。省招生办于每年6月5日前将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省考试院提醒,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并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对所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谋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考与户籍有什么关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谋考网:www.mouk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