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2:39:06 | 谋考网
鼓励性加分主要有六类:
第一类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评选出来的全国的省级优秀学生。
第二类是思想品德方面突出的中学生。
第三类是获得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或者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第四类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活动一二等奖的获得者。
第五类是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
第六类是参加重大国际区域比赛以及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获奖者。
还有就是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同时也经过省级招办组织的测试认定的考生,这类都属于可以获得鼓励性加分。
照顾型加分有四类
第一类是边疆山区牧区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类是归侨子女。
第三类是台湾省的考生。
第四类是自谋职业的学生。
这四类考生是我们采取的照顾型加分。
另外对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以及散居汉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采取优先录取的照顾加分。
谋考网(https://www.mou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谋考网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以上就是高考加分都有什么?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谋考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谋考网:www.mouk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