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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西安高中的招生
现在西安地区的高中招生都是统一录取的,除非艺术类考生,其他的一般考试失利没上分数线的,西安本市的都不一定能上高中,更何况非本市的。至于用钱走关系,那就不一定了。下面是西安市今年的招生计划,你可以看看:
日前,西安市中招办公布了全市今年中考招生计划:全市十三个区县报名考试总人数为102009人;考生中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95069人。其中城六区43956人(应届毕业生为42522人)。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统招计划46290人,下达了择校生上限计划为9058人,民办高中计划为5785人。全市职业高中下达计划为29000人。
统招志愿分为两个批次
今年继续推行平行志愿。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区所辖省级标准化高中和市级重点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重点高中)中任意选报三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批次:考生还可在本区(中考报名地)所属的非重点高中,任意选报两所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的时间于6月22日至6月26日填报,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四县三区考生填报时间由各区县安排,填报仍采用传统填报志愿的方式。
有定向生源计划的初中学校的考生可选报定向志愿。愿意择校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选报择校志愿。择校生收费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达到体育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标准的考生,可按规定选报体育或艺术资格学校。城六区考生选报非重点民办高中志愿,在城六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其它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相应学校。
公开录取的方式与依据
城六区考生实施局域网环境下的“网上录取”方式,采取预录和学校一次性办理审批手续的录取办法。重点高中五类(特长、子女、定向、统招、择校)先依次在网上进行预录取。
职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与普通高中同步。重点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而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同步进行录取。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另外,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按照省上有关规定,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录取现场内进行。
录取的依据以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学业评价的结果和考生本人志愿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数段考生人数大于计划招生数时,将逐一对比考生“三个条件、三项指标”,择优录取考生,特殊考生适当照顾,并要求中考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公示录取的结果。
分数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日前,西安市中招办公布了全市今年中考招生计划:全市十三个区县报名考试总人数为102009人;考生中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95069人。其中城六区43956人(应届毕业生为42522人)。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统招计划46290人,下达了择校生上限计划为9058人,民办高中计划为5785人。全市职业高中下达计划为29000人。
统招志愿分为两个批次
今年继续推行平行志愿。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区所辖省级标准化高中和市级重点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重点高中)中任意选报三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批次:考生还可在本区(中考报名地)所属的非重点高中,任意选报两所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的时间于6月22日至6月26日填报,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四县三区考生填报时间由各区县安排,填报仍采用传统填报志愿的方式。
有定向生源计划的初中学校的考生可选报定向志愿。愿意择校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选报择校志愿。择校生收费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达到体育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标准的考生,可按规定选报体育或艺术资格学校。城六区考生选报非重点民办高中志愿,在城六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其它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相应学校。
公开录取的方式与依据
城六区考生实施局域网环境下的“网上录取”方式,采取预录和学校一次性办理审批手续的录取办法。重点高中五类(特长、子女、定向、统招、择校)先依次在网上进行预录取。
职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与普通高中同步。重点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而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同步进行录取。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另外,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按照省上有关规定,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录取现场内进行。
录取的依据以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学业评价的结果和考生本人志愿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数段考生人数大于计划招生数时,将逐一对比考生“三个条件、三项指标”,择优录取考生,特殊考生适当照顾,并要求中考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公示录取的结果。
分数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2022年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
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英文名称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3000号。上级主管部门: 陕西 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学院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 毕业生 ,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院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 高考 艺术 类招生、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
第五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谋考网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考试 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2022年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遇生源省份调整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投档规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预留。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非色弱。
2.书法学专业:(1)陕西省外考生:书法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2)陕西省考生:书法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要求非色盲。
3.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美术学(美术学)方向仅面向省外招生,办学地点在雁塔校区;美术学(艺术美育)方向仅面向陕西招生,办学地点在临潼校区。
4.音乐学(艺术美育)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 学习 的要求,全部专业要求非色盲,部分专业要求非色盲、非色弱(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6.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7. 海南 省考生录取阶段文化课高考成绩使用其原始分(满分750分)。
8.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各专业(方向)录取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完成各专业(方向) 志愿 填报工作,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十四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其他类型本科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详见各类型招生简章。
第四章 考生违纪及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 民族 、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院相关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我院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生源地贷款、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贷、减、免资助体系。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官网网址: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招生处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 029-88221716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
2022年5月
关于高考学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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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0年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选拔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省级示范(重点)中学全年级排名在前5%者。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
三、 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书面材料:(1)申请表;(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3)不少于1000字的自我介绍,需考生手写;(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18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四、初审、考核
1、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选拔初审合格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初审合格考生需于2010年1月中下旬来我校进行文化课考核(考核内容:理工类:数学、物理、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及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我校确定的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每所中学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的前20%可以免初审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具体人选由所在中学确定并公示。推荐考生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0%。
4、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五、 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1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对于自主招生录取先于重点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须报满允许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且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相同。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只适用于重点本科批次,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2、 2010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六、 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七、 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毛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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