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3〕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一、报名1.报名工作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一、选拔模式1.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高考报名(一)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下列人员不得
近日,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一起来看看吧!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
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全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切实惠及考生,维护考生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为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一、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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