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为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一、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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